华夏时报记者 夏高琴 南京报道
自七月起,天赐材料(股票代码:002709.SZ)和永太科技(股票代码:002326.SZ)这两家锂电池材料上市公司之间的商业机密争议迅速升级,案件已从刑事审判领域扩展至民事诉讼领域。
近日,天赐材料发布通告,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已就商业秘密侵权争议问题,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针对李胜、永太科技及其控股下的邵武永太等共计12名被告,提出了高达8.87亿元的赔偿要求。
尽管永太科技声称尚未接到天赐材料的起诉文件,然而它却迅速展开了反击。在7月3日,该公司坚决否认了侵权指控,不仅宣称涉事生产线技术系自主开发,还以名誉受损为由提起反诉,索赔金额高达5751.93万元,同时指责天赐材料通过贬低永太科技的商誉来排挤对手。这场双方激烈的法律对抗已经涉及到的索赔总额超过了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双方的业绩一直承受着压力,在锂电材料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情况下,此次专利诉讼的裁决结果将对方的市场地位及未来的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天赐材料起诉永太科技等12名相关方“窃密”
7月2日傍晚,天赐材料发布通告,指出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已作为原告,就商业秘密被侵犯的争议案件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次诉讼的被告包括另一家上市公司永太科技以及九江天赐的前员工等共计12名相关人员。面对这一指控,永太科技迅速作出反应,表示公司可能被牵涉到诉讼之中,然而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接到任何有关诉讼的文件。根据天赐材料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明确指出,涉及液体六氟磷酸锂的技术领域遭遇了商业机密的非法侵犯。
天赐材料指出,李胜在离职之后违背了保密责任,与永太科技等关联方达成了合作关系。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九江天赐的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文件,并将这些资料应用于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据悉,李胜非法所得金额达到428.504万元,而郑飞龙非法所得金额为116万元。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胜犯有侵犯商业秘密之罪,对其判处四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450万元罚金;郑飞龙同样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三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150万元罚金。判决还规定,依法没收两人的非法所得,同时禁止李胜在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后三年内,参与任何主要工作内容与涉案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工作。
李胜和郑飞龙对上述判决均提出了上诉,目前该刑事案件正处于二审审理之中。二审是对一审判决的复核与监督环节,二审法院可能会对一审中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应用进行重新审视,确实存在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潜在可能性。然而,若要在二审中反驳侵权指控,必须提供更为有力的证据以推翻一审的结论。”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当时,天赐材料在公告中提到,这一判决仅是针对李胜和郑飞龙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初步裁决,涉及浙江研一、永太科技等公司的案件将单独处理。近期,天赐材料正式对永太科技等提起诉讼,指控对方有故意破坏、隐藏侵权证据的行为。
天赐材料提出要求,被告需立即中止所有侵权活动,特别是永太科技需立即销毁其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中所使用的包含技术机密的生产线设备以及相关工艺资料;此外,包括永太科技在内的12名被告需共同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8.87亿元以及律师费用115万元,并负责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同时,被告还需对侵权行为公开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
面对天赐材料提出的严厉指控,作为诉讼焦点企业的永太科技,尽管表示尚未接到天赐材料的正式起诉文件,却立即展开了反击行动。
永太科技否认侵权,反诉名誉侵权
7月3日夜晚,永太科技发布了一则公告,指出其公司以及其控股的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天赐材料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分别向临海市人民法院和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他们要求索赔的经济损失为5751.93万元。令人关注的是,这两家法院已于2025年7月3日接受了案件,并正式立案。
相关公告中,永太科技明确否认了天赐材料所述情况,即李胜为谋取私利,与他人合谋,与永太科技等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并非法获取了天赐材料的六氟磷酸锂液体工艺技术资料,这些资料被用于邵武永太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永太科技明确表示,现阶段公司只专注于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的生产,并未涉足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永太科技和邵武永太并未直接从李胜那里获取天赐材料的商业机密;天赐材料所指控的侵权生产线和技术,均为永太科技自主研发,故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
据调查,该液体锂盐项目年产量为13.4万吨,其总投资额达到了7.93亿元。根据规划,项目投产后,每年将带来54亿元的收入,净利润可增加6.7亿元。2024年的年报表明,项目进度已经完成了90.46%。然而,如果相关案件长期未能解决,那么涉及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的生产线将如何处置呢?记者致电并致函《华夏时报》就相关事宜向永太科技咨询,然而,稿件截止至此时,永太科技尚未作出任何回应。
永太科技将天赐材料此次的行为视为一场蓄意的诉讼:双方均为电解液材料领域的上市公司,且均生产六氟磷酸锂等主流电解液材料,由于业务范围相近,彼此间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天赐材料为了打击竞争对手,采取捏造事实的手段对永太科技提起诉讼,并发布相关公告,其目的在于抢占市场份额,以及贬低同行业者,从而发起了一场恶意的诉讼。
尽管李胜案件的初审结果已经公布,然而永太科技公司坚持认为,在二审阶段,还有众多事实亟需深入调查,并且目前的一审判决尚未正式产生法律效力。
张勃律师,作为康德智库的专家、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以及中闻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的采访时阐述道:我国采用的是两审终审的制度,一审判决并非最终的生效文件。因此,永太科技对此提出异议,从程序上讲是合理的。然而,一审对相关事实的初步判断也显示出,天赐材料的证据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本报记者针对永太科技的反击行动,也特地联系了天赐材料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采访。天赐材料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已经留意到了相关情况,但现阶段公司暂不便于对外作出回应。对于相关事宜,请大家持续关注后续的公告发布。”
双方经营均面临业绩承压
在这场竞争激烈的专利纠纷背后,两家企业的经营状况普遍面临压力。
财报揭示,永太科技已连续两年陷入亏损状态。在2023年,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41.28亿元,而归母净利润为-6.198亿元;2024年,营业总收入增至45.89亿元,但归母净利润仍为-4.784亿元。进入2025年第一季度,永太科技的营业收入为10.60亿元,归母净利润为0.11亿元,而扣非归母净利润则出现了0.18亿元的亏损。
天赐材料在2023年和2024年虽保持盈利状态,但与过去相比,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显著下降。具体数据为:2023年营业总收入为15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0.97%;2024年营业总收入为125.2亿元,同比减少18.74%。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91亿元和4.839亿元,同比下降66.92%和74.4%。2025年第一季度,天赐材料取得了34.89亿元的营业收入,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达到1.50亿元,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则为1.34亿元。
到2025年第一季度结束之时,永太科技的货币资金数额仅有5.95亿元,而其应收账款数额则逼近12亿元。若永太科技被判定涉嫌侵权,那么巨额的赔偿金很可能会对其整体的财务状况造成冲击。
观察天赐材料的状况,不难发现,近段时间内,由于锂电材料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原材料价格频繁波动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导致其盈利空间遭受了严重的压缩。同样,永太科技也未能逃脱这一困境,其核心的锂电材料业务在市场需求波动和行业产能过剩的双重压力下,业绩表现并未达到预期目标。
这表明,在业绩面临压力的背景下,本次专利纠纷的裁决结果将对双方在市场上的地位以及未来的发展造成显著的影响。
张勃着重指出,这一案件对于新兴产业的竞争法则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目前,锂电产业正经历从产能扩张向技术突破的关键转变,此案的判决结果将重新确立行业的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