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其他三个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该通知强调,在规划大功率充电设施时,需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程度以及电力资源的分布情况。同时,应聚焦即充即走的使用场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实施因地制宜的策略,确保布局既适度超前又科学合理。[id_1345529538][id_1349933194]
通知中指出,建设单位需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完成项目备案流程。同时,各地负责推动充电设施发展的牵头部门需与投资管理部门紧密协作,对大功率充电设施项目实施严格监管,以防止资源浪费和建设无序现象的发生。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引导职能,促进资源要素的集中高效使用,并扶持那些具备强大投资实力和丰富运营经验的优秀运营商进行站点建设、升级与运营。同时,要积极规划布局公交车、物流运输、中重型货车等领域的专用大功率充电设施。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自行建设的大功率充电设施网络,原则上应实现无差别开放。依据场站实际情况,推广将充电站与餐饮、娱乐、购物以及汽车服务等相结合的商业模式,以此增强充电服务的整体体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促进
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5〕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及相关的充电运营企业: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对于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成长、助力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以及推动交通能源领域的绿色低碳变革具有关键作用。伴随着产业的不断进步和升级,功率超过250千瓦的大型充电设施已经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的相关规定,旨在进一步优化我国充电设施的网络布局,确保构建起布局科学、品质提升、技术领先的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特此通知以下事宜。
一、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统筹
依据当地的经济状况、新能源汽车的普及程度以及电力资源的分布情况,将即时充电并即刻离开的使用场景作为核心,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适度领先、科学规划大功率充电设施的建设布局。省级部门负责推动充电设施建设,需与相关机构协作,在充电网络布局中科学设定大功率充电设施的发展目标与建设内容。依据实际情况,适时编制大功率充电设施的专项规划。同时,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共同,优先安排高速公路服务区场景下的建设方案。此外,对于节假日期间使用率超过40%的充电设施,应率先进行大功率升级改造。编制规划需顺应市场法则,确保预测与论证的准确性,同时与国家土地空间规划、配电网络规划以及交通规划实现有效对接,推动大功率充电网络与各类现成充电设施的和谐共生。预计到2027年年末,全国大功率充电设施数量力争突破10万台,服务质量和技术应用将实现更新换代。
二、引导大功率充电设施有序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需依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完成项目备案流程。同时,各地方负责推动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部门,需与投资管理部门携手,强化对大功率充电设施项目的监管,以防止资源浪费和建设无序。政府应发挥其引导作用,促进资源要素的集中利用,并扶持那些具备优越投资实力和丰富运营经验的运营商,以推动充电站的建设、改造及运营工作。积极规划公交、物流以及中重型货运等领域的专用大功率充电设施布局。新能源汽车企业所建设的大功率充电设施网络,在原则上应当实现无差别对外开放。同时,根据场站的具体条件,推广充电站与餐饮、娱乐、购物以及汽车服务等行业的融合型商业模式,以此提升用户的充电服务体验。
三、强化大功率充电设施运营管理
充电服务提供商需不断强化提供安全可靠、品质卓越、性能高效的充电产品与服务,改善充电站点现场条件,健全操作指南、价格信息等现场指示标识,科学调配运维服务团队。同时,企业需加速构建智能运维平台,确保记录大功率充电过程中的故障数据,增强对充电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和故障处理能力,力求设备使用率不低于98%。大功率充电设备需全面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各地主导推动充电设施建设的部门应持续进行充电服务评估及运营质量的专业检查,同时,倡导企业塑造服务卓越、特色突出的高端充电品牌,树立高标准的品质典范。
四、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安全管理
负责推动充电设施进步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行业监管要确保安全、业务管理要确保安全、生产经营要确保安全”的工作准则,对大功率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给予高度重视,并与相关部门协同,监督公共充电站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同时,从事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对大功率充电站的选址、设计、施工以及消防设施的布局进行规范操作。充电运营企业需强化设备采购环节的管理工作,对充电桩及其相关配套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核查,以保证其符合质量标准。
五、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与电网融合发展
电力公司需主动深入研究大功率充电设备对地区电力分配系统的潜在影响,对电网接纳此类设备的潜力进行分层次、分等级的评价。同时,促进大功率充电设备布局与配电网规划的有机结合,合理安排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并适时进行升级和改造。积极推动建设智能化的有序大型充电站点,构建充电站点与配电网之间的高效互动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研究适用于智能化大型充电站点的电力接入容量评估优化策略,充分利用配电设施的空闲容量,增强配电网对大型充电站点的接纳能力。鼓励充电服务运营商通过接入先进的负荷管理平台,参与到电力市场的交易活动中以及需求响应环节,借助价格变动这一信号,有效推动电动汽车对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
六、完善大功率充电技术标准体系
相关研究机构以及行业协会需不断推进大功率充电技术标准体系的完善,加速对设备型号、计量检测、通信协议、场站建设、运营管理、安全防护以及数字化智能化等核心技术的标准制定与修订工作,通过标准的提升来推动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秉持尊重市场规律、注重长远发展的理念,将大功率充电的国家标准纳入车辆及充电桩的准入要求,组织实施针对该标准的车桩匹配测试及效果对比,全面评估市场的接纳程度、产品的兼容性、技术的领先性以及运行的可靠性,分阶段推进大功率充电标准在高压平台下的乘用车以及重型卡车等商用车型中的实际应用。深化大功率充电标准的国际化进程,促进国内外充电标准的共同进步与协作发展。
七、推动大功率充电技术创新应用
充电服务提供商需强化充电设备的技术进步,增强大功率充电设备的作业效能与耐用年限。倡导在分体式设备中实施以大功率充电为优先的功率分配方案。加速推进高压碳化硅模块、主控芯片等关键部件的国产替代,促进涉及零部件、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等方面的充电产业链全面升级。针对电动重型卡车、电动船只、电动飞机等需要大容量和高倍率动力电池的领域,我们进行单枪兆瓦级充电技术的研发和试点推广。运用电力智能管理、无人机巡查、充电安全预警系统以及智慧消防等技术手段,强化大功率充电站的智能化安全管理,同时提高充电设施的智能化运维能力。
八、加强要素保障和支持力度
各地负责推动充电设施建设的部门需与相关机构紧密协作,共同强化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的关键要素支持,增强土地、电力供应、财政资金、金融支持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力度。同时,应积极倡导为充电站点提供10年以上的租赁期限,以引导企业实现长期稳定的运营。此外,电网企业需提升对大功率充电设施的电力供应保障,特别针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电力需求,着力解决用电容量问题,减少电力接入成本,并缩短电力扩容的时间周期。积极推动对大型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补贴政策研究,并借助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等手段,为符合条件的大型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九、强化组织协调和工作督导
各地主管推动充电设施建设的机构需强化任务协调,主动联合能源、交通、工业信息、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规划制定,并对政策实施的具体措施进行深入细化。国家能源局将与交通运输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协作,根据各地建设情况,借助政府充电监测服务平台,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同时,将适时建设一批在示范效应方面具有显著作用的大功率充电应用城市和高速通道,以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的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