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标识:603858,公司名称:步长制药,公告标识:2025-126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郑重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完全真实可靠,绝无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表述或重要信息缺失,且对此信息的真实性、精确度以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其控股的子公司山东步长众鑫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即“步长众鑫康”,股东韦礼华计划离职。韦礼华计划将其所持有的1.00%股份,该股份认缴金额为5万元,其中已实际缴纳2.5万元,转手给高金亮。股权转让的金额为2.5万元。公司方面表示,将放弃对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步长众鑫康90%的股权比例仍由公司保持不变。欲了解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拟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近期,该企业与相关各方正式达成了《针对山东步长众鑫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协议的核心内容包括:
(一)协议主体
甲方:步长制药
乙方:(乙方各成员合称“乙方”)
乙方一:谢继辉
乙方二:马晓腾
乙方三:陈学波
乙方四:梁旭
丙方:高金亮
(二)补充约定
步长众鑫康的注册资金达到了500万元之数。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圆满完成后,步长众鑫康的股权分布情况将呈现如下格局:
各方达成共识,原股东韦礼华将不再拥有或承担针对目标股权的任何权益及责任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同时,他亦无权向目标公司提出任何权益要求。在《合作协议书》中,韦礼华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由丙方继承,并且,丙方将承担韦礼华在《合作协议书》中涉及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三)其他条款
本补充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完成盖章或签名、正式加盖公司公章后,同时乙方和丙方完成签署,即刻开始生效。
本补充协议及其所附文件,连同《合作协议书》及附件,共同构成了本次交易的全部文件内容;若《合作协议书》及其附件与本补充协议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则应以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补充协议与附件如有未详尽之处,应参照《合作协议书》及附件中的相应条款执行;若《合作协议书》及附件中亦无相应规定,则需由各参与方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以明确约定。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股票标识:603858 股票名称:步长制药 公告标识:2025-127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即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近期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并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该证书针对的是拉考沙胺注射液。以下是关于此事的相关信息披露:
一、药品基本情况
二、药品其他情况
拉考沙胺注射剂适用于治疗4岁及以上的癫痫患儿,针对其部分性发作,常与其它药物联合使用。
依据米内网提供的数据,我国各类医院,包括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以及乡镇卫生机构,其年度销售数据表明,拉考沙胺注射液在2022年至2024年的销售额分别为3579万元、11702万元以及30687万元。
至本公告发布之时,公司在该拉考沙胺注射液研发项目中已投入的研发资金大约为1,251.88万元。
三、风险提示
公司对药品研发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严格把控药品研发、生产与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和安全标准。此次成功获得拉考沙胺注射液的《药品注册证书》,有助于公司优化产品线,维持稳定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对药品的需求,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正面效应。
医药产品因其高科技含量、高风险性以及高附加值而备受关注,一旦药品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其生产和销售过程便可能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因此,后续企业将严格按照规定积极进行相关工作。在此,我们恳请广大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务必谨慎,并注意妥善管理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