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最新信息,为提升动物医疗服务的规范性,打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发展氛围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该部门办公厅近期出台了《关于强化动物医疗管理措施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自2025年9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新的动物医疗执业许可证制度。
我国动物诊疗领域,尤其是宠物诊疗领域,近年来实现了迅猛增长,这一现象对于动物防疫工作的推进和宠物经济的繁荣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诊疗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然不时出现。
通知强调,发证部门需严格把控动物诊疗的准入门槛,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所设定的审批标准和流程,对动物诊疗许可进行规范化的审查工作。自2025年9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行新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制度。该许可证的样式及填写内容需严格遵循《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动物诊疗许可证》(C 0401—2024)的规定。证书编号、防伪二维码等相关信息,以及证书版式文件,均将由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模块自动生成,此举旨在提升制证的规范性和操作便捷度。各地应积极推动,对其区域内符合标准的动物医疗单位更换新的许可证。同时,要敦促这些动物医疗单位迅速完成本机构聘请的执业兽医的备案手续,确保所有应备案的都得到妥善处理。
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需强化对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管力度,确保动物诊疗机构责任到位,全面执行信息公开、人员管控、处方规范、用药规范、诊疗废弃物处理、年度报告等各项制度规定。同时,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需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以便及时发现本辖区动物诊疗领域存在的问题,并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迅速揭露动物医疗行业中违反法规和规章的典型事件,以此起到警示和威慑的效果,共同构建一个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
此外,该通知强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需对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升级优化,特别是“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以及“全国兽医队伍信息管理”这两个模块的功能。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需牵头调查本地区动物医疗机构的实际状况,确保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将所有依法成立的动物医疗机构和备案的执业兽医资料,悉数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力求全面覆盖、精确无误,并在后续工作中持续进行信息更新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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