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明确表示,公司并未存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应当公开却未公开的事项,亦无关于此类事项的策划、谈判、意愿、协议等,同时董事会也未掌握到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相关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应当公开却未公开的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该证券的代码为605162,简称为新中港,公告的编号是2025-043。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
达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郑重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真实可靠,绝无任何虚假信息、误导性表述或重要信息缺失,且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精确性与全面性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批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认可,该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成功发行了3,691,350张面值100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债券,总发行金额达到36,913.50万元人民币。这些债券的期限为6年,其票面利率逐年递增,分别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20%以及第六年3.00%。
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自律监管的决定,批准了该公司的36,913.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3年5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该债券被命名为“新港转债”,其代码为“111013”。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共配售了“新港转债”共计2,753,980张,这一数量占据了发行总量的74.61%。
二、可转债变动情况
在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6日的这段时间里,越盛集团作为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手段,总共转卖了40万张“新港转债”石家庄市神兴小学,这一数量占据了发行总量的10.84%。完成转让后,越盛集团手中持有的“新港转债”数量增至235.398万张,这一比例达到了发行总量的63.77%。详细情况可参考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选定媒体发布的《控股股东所持可转换债券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在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13日的时段内,越盛集团作为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途径,共转手了40万张“新港转债”,这一数量占据了发行总量的10.84%。完成转让后,越盛集团手中持有的“新港转债”增至195.398万张,这一比例达到了发行总量的52.93%。相关详细信息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特定媒体发布的《控股股东所持可转换债券持股比例变更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近期,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越盛集团的通知信,得知该公司在2023年11月14日至2025年7月7日的这段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采用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两种方式,总共转卖了“新港转债”1,152,460张,这一数量占到了发行总量的31.22%。具体信息如下:
在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越盛集团手中握有“新港转债”801,520张,这一数量占据了发行总量的21.71%。具体来看,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所持有的“新港转债”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