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证券代码603701,发布公告,编号为2025-040。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永安(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所有董事郑重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真实可靠,绝无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表述或重要信息缺失,且对于公告内容的真实性、精确度及全面性,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为“中邦公司”)曾因向永安新加坡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而签订了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该合同现已到期。鉴于永安新加坡业务发展的需求,中邦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再次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达成协议,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服务。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达到2000万元。在本次担保操作完成之后,中邦公司对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属企业,所提供的担保总金额累计达到了546.9亿元,这一数字包括了本次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事宜完全处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以及被担保对象的限定之内,并未对公司的利益或股东的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任何损害。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举办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紧接着在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在这两次会议中,均对《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该同意包括全资子公司中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增至80亿元,这一额度包含前期担保到期后的续签。同时,在担保的有效期限内,每天的担保余额将维持在80亿元以内。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生效之时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正式召开之时止,该授权的有效期限得以确立。
在本轮担保额度提升的范畴内,受保方可根据具体状况在内部进行资金调配;对于公司合并报表所涵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以及在公司授权期限内新成立或被纳入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同样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调配;然而,若调剂行为发生时,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则无法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那里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确保涵盖主合同内容中的主要债权本金及其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金、违约赔偿、损失补偿金以及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债权实现费用,还包括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延迟期间产生的双倍利息,以及所有其他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中规定的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后,延续至两年。若主合同中债务分期到期的,则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担保期限同样为两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则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从延期协议中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同样为两年。银行在承兑汇票、办理进口开证、提供备用信用证以及出具银行保函等非表内业务中,对债权人垫付资金的担保期限是从垫付之日开始的两年。对于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担保期限则是从贴现票据到期日算起的两年。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或主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下,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则从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计算,同样为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行为旨在满足永安新加坡的运营需求,确保业务能够持续且稳健地发展,与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相吻合。担保对象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舜耕街道办事处,且不存在任何可能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状况,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担保的对象系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运营中的风险因素及决策过程拥有强有力的管控能力,同时也能对子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达到54.69亿元。这些担保全部为中邦公司向永安资本及其关联公司所提供。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审计年度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2.70%。同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未出现任何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