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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多家基金管理人集中申报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咋回事

发布时间:2025-07-04 20:03|栏目: 领导活动 |浏览次数:

浮动费率基金有哪些_浮动管理费基金第二批名单_

7月4日,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易方达、建信、国泰、南方、中银、东方红资产管理、中欧、平安、景顺长城、华泰柏瑞、汇添富基金等众多基金管理公司共同提交了第二批共11款采用新型浮动费率的基金产品申请。这些产品中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有2款为股票型基金,另有9款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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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梳理过程中发现,与首批主要聚焦于全面市场投资策略的产品相较,第二批申报的产品种类更为丰富。其中不仅包括了全面市场选股基金,还涵盖了诸如景顺长城高端装备等主题型基金。这一变化从全面市场选股产品过渡到主题型产品,预示着新型浮动管理费基金将拥有更加多样化的产品线,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投资者多样化的需求和偏好。

景顺长城基金强调,高端装备在现代产业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成为科技投资领域版图中的关键一环。该基金对高端装备的申报,体现了公司在科技成长领域不断深入耕耘的连贯性。此次将浮动管理费基金与高科技主题相融合,有望迎合投资者对于高品质科技投资产品的追求;此举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团队在科技成长领域的专业特长,而且积极响应国家推动新型生产力发展的号召,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创新产业的进步。

证监会于5月7日发布的《行动方案》中明确规定,将设立与基金业绩直接相关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该方案积极推广针对新设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的实施,采用以业绩比较基准为依据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同时,对于满足特定持有期限要求的投资者,将依据其在持有期间的产品业绩表现来决定适用的具体管理费率水平。

据悉,本次批量提交的11款新型浮动费率产品,其费率分档管理与首批产品保持一致,各基金经理均设定了三个费率档次,分别为基准档的1.2%,升档的1.5%,以及降档的0.6%。投资者在持有产品满一年后选择赎回,若其产品表现与同期业绩基准基本持平,则将按照基准档费率来计算管理费;若年化收益未能达到业绩基准,则需按照降档费率来收费;反之,若实现正收益且年化收益远超业绩基准,则将适用升档费率。另外,若投资者在一年内提前赎回,则不遵循分档规则,管理费将统一按照基准档费率来收取。

国泰基金指出,相较于以往浮动费率产品,此次的收费模式显著增强了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力。经过改革,费率体系中的业绩比较基准作用更加突出,实现了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的紧密联结。在产品设计上,遵循《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更为细致的优化,着重体现了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原则,并对投资者满意度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保护。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罗曼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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